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| 最后更新2019-09-13 14: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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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及招标采购实务与监督管理
课程大纲
(一)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及两个《标准文件》解读、应用与实务
1.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制定背景、特点、目的和意义;
2.《条例》与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》的衔接;
3.《条例》关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等相关问题;
4.《条例》关于资格审查及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等相关问题;
5.《条例》关于评标专家库管理、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等问题;
6.《条例》关于“串通投标”及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认定的问题;
7.《条例》关于可不进行招标的九种情形具体定义的问题;
8.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》和《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》解读;
(二)招投标采购操作实务与案例解析及疑难问题解答
1.招投标前期策划、招标方案的制定与招标策略;
2.各种采购方式的特点、要求、注意事项和具体操作技巧;
3.如何预防高价围标、低价抢标、陪标、串标等违规行为;
4.两个评标原则、六大类评标方法的选用,以及商务标、技术标评标细则的设计和评分评价方法;
5.如何组织评审,与供应商谈判的技巧,合同审查和签订的关注点以规避招标风险;
6.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和索赔的正确处理确保实现质量、价格、采购工作效率三大招标采购目标;
7.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中要点讲解与案例分析;
(三)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与风险防范
1、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》;
2、国家发改委、监察部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介绍;
3.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与方法;
4. 如何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服务招投标工作的作用与能力;
5. 纪检监察部门在参与资审、开标、评标、处理投诉等招投标的各个阶段应该注意的哪些重点;
6. 纪检、监察、财务、审计等部门如何防控腐败问题的关键节点;
7. 如何开展招投标监督体系的现状总体评价与手段创新。
课程对象
从事投资决策、纪检监察、项目开发、招标采购、基建工程、财务、审计、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;招标代理、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;备考全国招标师考试人员。
【培训课时】2天
【培训日期】2020-1-11
【培训地点】深圳